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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首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1970-01-01 08:33:35 来源: 作者: 【 】 浏览:2


各院系:

根据《关于举办首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闽妇[2015]92号)文件精神,提升我校女大学生创新创业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我校学生参加首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主题

大赛名称:首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主题:共赢创新 筑梦未来

二、参赛对象

准备创业和已经创业的在校学生,及年龄在35周岁以内(含35周岁)的我校毕业生。参赛者以创业团队形式参加,团队主创人员为女性且核心成员中至少有2名女性;已成立公司的团队,女性股权须占30%以上。

三、大赛组别

1、创意组:有完整的创业方案,报名当日尚未注册公司的创业团队。

2、实战组:报名时已经注册公司,公司注册于2011年1月1日之后且年营业额未超过三千万的创业团队。

四、参赛要求

1、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人员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4人。

2、参赛团队的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应法律法规,并有完整具体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要着眼相应的市场、竞争、营销、运作、管理、财务等特点,描述团队的创业机会及项目发展前景。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6日前提交《创业计划书》(创意组)或《创业项目说明书》(实战组)及团队成员的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者毕业证书复印件。实战组另外根据项目说明书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证书、出资证明、授权书等相关创业资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份交至招生就业处就业科(芙蓉餐厅三楼301),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至2643833369@qq.com(文件夹请用姓名+项目命名)。

(二)赛程

1、校内初选(12月25日前),招生就业处将根据各院系提交的材料对项目进行筛选。

2、项目指导及校内决赛(3月10日前),招生就业处将组织校内创业导师及校外创业导师对参赛项目进行指导修订并组织校内决赛。

3、推荐参加省赛(3月16日前),招生就业处将择优推荐优秀参赛项目参加福建省省赛。

(三)校赛奖励设置

1、创意组

第一名 奖金人民币1000元

第二名 奖金人民币800元

第三名 奖金人民币500元

2、实战组

第一名 奖金人民币1000元

第二名 奖金人民币800元

第三名 奖金人民币500元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比赛,结合本院系创新创业培育中心建设,积极遴选出一批与专业特色相关的创新创业项目,积极发动已经毕业的女性创业校友参加此次比赛。

2、本次比赛将根据参加省赛情况设置优秀指导组织奖。获得省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将给每个项目指导、组织的导师团队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指导奖励,获得优秀奖的项目按照每个项目800元奖励指导、组织导师团队。

3、省级决赛奖项设置

省级决赛创意组最高奖金5万元以及20万元创业投资资金,实战组最高奖金20万元及100万元投资资金。

工作中如有什么问题,请与招生就业处就业科联系。联系人:郑建平、方胜强,联系电话,0596-2521027。

 

 

闽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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