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就业指导 就业信息 校招申请 创业园区 办事指南 下载专区 生源情况 档案查询 职业测评

2011年教师资格证网上申报须知
2011-05-17 10:08:29 来源: 作者: 【 】 浏览:2

一、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网报时间:2011年5月23-27日
三、缴交材料、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5月24-31日
(各系可在确认时间安排内自行调整)
四、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流程:
1、申请人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熟悉网报常见问题解答,点击“网上申报”页面中的“注册”按钮。呈现“网上申报协议”页面,申请人必需完全赞成网上申报协议才可进行下一步。
(2)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的选择: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漳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县级认定机构(芗城区教育局)。
(3)选择现场确认点:以院校系、专业设置现场确认点,申请人需按照现场确认点一览表,选择本专业的现场确认点。
(4)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5)填写申请人具体信息
页面左边为“信息填写申明”,页面中红色标识信息项为必填信息,申请人必需填写。(个人简历栏“起、止时间”格式为“yyyy.mm”,如1995年5月填写为“1995.05”)
信息填写、上传相片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提醒“注册成功”并返回具体信息页面。(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2、修改、查看申请信息、申请状况
在网报结束、现场确认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查看个人教师资格申请各时间段的状况。
3、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左侧的“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图示进行页面设置后,用A4纸双面打印,贴上与网络上传同底2寸相片,本人在指定处签名。(一式2份,分别装订,左上角单钉装订)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
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左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可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并打印(用A4纸),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网报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5月24-31日下午3:30前)携带申报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打印);
(2)相应学历层次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材料(报名时以系、专业为单位集体开具学历及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证明);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由各系开具预毕业证明作为现场确认依据,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必须在6月30日前提交认定机构,逾期无提交,则审核不通过)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7)体检表1份;(由现场确认点在体检结果提交后统一提供)
(8)提交与网络上传同底1寸照片1张
所有表格、复印件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复印件只要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
提交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整理好,顺序为:2份《申请表》分别单独装订,材料4-7按顺序装订在一起,左上角单钉装订。

】【打印繁体】【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1年我校双困生就业定向培训的通知
下一篇:2011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闽南地区(厦门)专场招聘会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科技信息楼南1201室 邮编 363000 电话(就业虚假举报):0596-2521027 传真:0596-2521027 Email: 2643833369@qq.com
主办: 闽南师范大学 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