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闽南师范大学第四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培育大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创业本领,激发创业热情,选拔优秀创业项目和团队参加省级决赛,现决定举办闽南师范大学第四届“追梦”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业点亮人生 奋斗成就梦想
二、大赛时间
2015年4月—2015年6月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闽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共青团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闽南师范大学创业服务中心
四、比赛内容
比赛分为三个内容:1.创业计划大赛;2.创业之星评审大赛;3.电子商务创业大赛。
(一)第四届闽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参赛对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参赛形式: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奖项设置:前6名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二)第四届闽南师范大学“创业之星”评审大赛
参赛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截至2015年7月1日毕业未满3年的全日制毕业生,已作为法人代表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已获得团省委、创业之星”相关奖项、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接受申报。
参赛形式: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奖项设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金均为1000元。其中入围决赛的选手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驻我校创业孵化基地。
(三)首届闽南师范大学电子商务创业大赛
参赛对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参赛形式:参赛选手于规定时间内制作其网店并提交网店地址,以备核查。通过网店展示,设计构想以及网店运营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考量。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五、赛事安排
本次大赛分项目申报、项目选拔初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推进方案如下:
1.项目申报(2015年4月10日—2015年4月30日)
各院系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赛,按照赛事类别要求填写完整项目申报材料和参赛项目申报表。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赛事,不得参加多个赛事。报名参赛同学须按类别各打印文稿3份(用A4纸打印),并将电子版一并交至以上材料由院系团委收集汇总后,于2015年4月30日18:00前,将纸质版上报至校招生就业处就业科(芙蓉餐厅三楼301),电子版以附件压缩包形式发送到2643833369@qq.com。
2.项目选拔初赛、复赛(2015年5月1日—5月中旬)
初赛采取书面评审方式,由评委会经书面评审后,对选拔出来的优秀作品提出修改意见后,进入复赛;
3.项目选拔决赛(2015年月中旬)
具体比赛环节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略)
七、联系方式
1.闽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科;联系电话:0596-2521027,地址:芙蓉楼三楼301
2.闽南师范大学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孙倩雯,联系电话:18859621302,电子邮箱:1873540063@qq.com
3.请关注闽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官方微博(@闽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mnsfdxjycy),扫描下方二维码,届时承办方将会实时推送赛事相关通知。
附件:
1.闽南师范大学第四届“追梦”大学生创业大赛有关说明
2.闽南师范大学第四届创业计划大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3、闽南师范大学第四届“追梦”参赛项目申报表
4、闽南师范大学首届电子商务创业大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5.闽南师范大学第四届“追梦”大学生创业大赛院系参赛项目汇总表
闽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共青团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
附件1:
闽南师范大学第四届“追梦”大学生创业大赛有关说明
一、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闽南师范大学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赛。
2.以院系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8人。
3.对于跨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二、项目申报
1.实行分类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6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创业计划大赛(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资格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创业之星评选,不得申报创业计划大赛。
报名参加电子商务创业大赛的选手,应开立网店,并根据承办方提供的商品进行网络营销,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来撬动消费需求,获取利润。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等。
(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2)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
三、评审有关事项
1.项目选拔初赛前,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大赛评委会。
2.对于项目选拔初赛的书面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创业机会: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所面对的目标顾客;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等。
(2)发展战略:项目的商业模式、扩张策略,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风险规避计划。
(3)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
(4)财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5)管理团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成员的分工和互补;公司的组织构架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3.项目选拔决赛期间的评审环节、评审规则将于初赛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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