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
闽教办师〔2017〕29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精神,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
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按照通知要求,新增学科的面试暂由各省自行命题和组织。经研究,我省决定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新增学科面试命题并统一组织面试考核等考务工作。
请各地认真按照通知精神,做好新增学科考试组织、资格认定及有关政策解释工作,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