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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 第二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7-04-05 17:23:21 来源: 作者: 【 】 浏览:2

各设区市妇联、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妇工委、教育局,各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全国妇联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各项措施,弘扬当代中国大学生奋发图强的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女大学生创新创业水平,在总结首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验的基础上,省妇联、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主题

大赛名称:第二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主题:共赢创新 筑梦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17 年 1 月~2017 年 6 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促进会

协办单位: 厦门市集美区妇女联合会

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厦门北站枢纽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新媒体产业促进会

由省妇联、省教育厅牵头成立第二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主要负责大赛总体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大赛组委会设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评审组等工作部门,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厦门市大学生创业促进会,地址:厦门北站(创业大街)南广场 268 号,电话:0592-2191066。

四、参赛对象

准备创业和已经创业的大陆及港、澳、台地区所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及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含 35 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生),同时欢迎海外留学生参加。参赛者以创业团队形式参加,团队主创人员为女性且核心成员中至少有 2 名女性;已成立公司的团队,女性股权须占 30%(含)以上。

五、大赛组别

1.创意组:有完整的创业方案,报名当日尚未注册公司的创业团队。

2.实战组:报名时已经注册公司,公司注册于 2012 年 1 月 1日之后且年营业额未超过三千万的创业团队。

六、参赛要求

1.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人员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 4 人。

2.参赛团队的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应法律法规,并有完整具体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要着眼相应的市场、竞争、营销、运作、管理、财务等特点,描述团队的创业机会及项目发展前景。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

七、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 年 1 月 13 日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形式,报名网址(www.xdqn.cn),组委会将在各大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媒体及微信等自媒体宣传推广。

(二)赛程

1.启动仪式:2017 年 1 月 13 日。

2.初赛(2017 年 5 月 1 日~2017 年 5 月 10 日)。评审组从所有报名项目中评选出 30 个项目(创意组 15 个、实战组 15 个)进入复赛。初赛阶段参赛团队不需要到现场。

3.复赛(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5 月 20 日)。复赛将初赛评选出的 30 个项目分为 6 组,每组 5 个项目进行现场 PK,评选出各组前 2 个项目分别组成创意组和实战组前六强进入决赛。过程以视频栏目形式在预设的演播厅录制,共 6 期在新华网及各大网络平台、自媒体播放宣传。

4.决赛(2017 年 5 月 21 日~2017 年 5 月 31 日)。创意组和实战组前六强进行 PK,评选出各组前三强。在其他项目中评选出创意组和实战组三创奖、创业奖、创新奖,过程以视频栏目形式在预设的演播厅录制,栏目制作共 2 期在新华网及各大网络平台、自媒体播放宣传。

5.颁奖典礼(时间、地点待定)。

6.项目落地。赛事决赛结束后,相关单位组织各获奖项目转化落地事宜。大赛赛事各环节评审结果将在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网站公布。

(三)奖项设置

1.创意组

第一名 奖金人民币 5 万元+20 万元创业投资资金

第二名 奖金人民币 3 万元+15 万元创业投资资金

第三名 奖金人民币 2 万元+10 万元创业投资资金

三创奖(创业、创新、创意)奖金人民币 5000 元/团队(2 名)

创业奖 奖金人民币 3000 元/团队(5 名)

创新奖 奖金人民币 2000 元/团队(5 名)

最佳人气奖 奖金人民币 5000 元(1 名)

2.实战组

第一名 奖金人民币 20 万元+100 万元创业投资资金

第二名 奖金人民币 10 万元+50 万元创业投资资金

第三名 奖金人民币 5 万元+30 万元创业投资资金

三创奖(创业、创新、创意)奖金人民币 10000 元/团队(2名)

创业奖 奖金人民币 5000 元/团队(5 名)

创新奖 奖金人民币 3000 元/团队(5 名)

最佳人气奖 奖金人民币 5000 元(1 名)

3.金牌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若干名(发荣誉证书,无奖金)

4.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发荣誉证书,无奖金)

八、其他事宜

1.各设区市妇联、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妇工委、教育局,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发掘推荐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参与本次大赛。要积极发挥各地巾帼众创空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基地)作用,推动大赛优秀项目落地孵化、成果转化。

2.大赛组委会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大赛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3.大赛邀请创投专家、知名企业家等关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人士担任大赛特邀顾问。

福建省妇联联系人:徐西朋

联系电话:0591-87820531

福建省教育厅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0591-87091219

组委会联系人:许家发

联系电话:0592—2191066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17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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